为了进一步贯彻《上海市燃煤(重油)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和专项资金扶持办法》的精神,推进和落实本市2012年燃煤(重油)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,市经信委、市环保局代表市工作推进小组,于2012年10月17日召开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联络员会议。各区县的联络员和市燃气集团的代表加了会议。
会上各区县交流了2012年清洁能源替代的工作情况,至9月全市已累计完成199台燃煤(重油)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。市推进工作小组就贯彻《关于落实本市2012年燃煤(重油)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提出了相关要求:一是各区县应建立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小组,确定牵头部门与市推进小组保持信息沟通。二是梳理本地区“十二五”期间的任务目标,制定分年度的工作计划,按月上报进展情况。三是建立完整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档案,对2011年以来已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的、具备申请资金补贴条件的单位,在10月底前将申请材料上报市推进工作小组。对会上各区县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,市推进工作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,在协调研究后予以答复。